首先,要為深圳市政府點贊,他們在對待問題時,尊重歷史,充分考慮到各方訴求,采取了較恰當的政策:對已建的區別對待,手續齊全,特別是自用的,補交費用,辦齊權屬證件;對違建區別處置。嚴格規定,不許新建“小產權房”。
這樣,既明確了已有物權合法合規,與其他物權一樣可轉讓、可繼承,解決了龐大的群體的個人擔憂。同時,新舊劃斷,嚴控新增,為城市規范化管理提供了可能與可行!
中國的房價不斷上升,前不久中國社科院關于2020年---2021年的中國住房在這篇報告中,社科院預測中國房價會上漲5.1%,這些年的面對這么高的房價,壓根就買不起那怎么辦?那為什么有人會看上小產權房呢?深圳是個外來人口輸入大都市,住房問題一直是關鍵!加上商品房的新政,把很多買房人赤裸裸的檔在了購房門檻之外!最主要是因為小產權房價格非常便宜,購買門檻又不像正規的商品房那樣高。所以很多剛需朋友,或手頭有些積蓄著急買房人把目光瞄向了小產權房。
首先我要說的就是,在這之前在深圳買各類小產權房的人都賺了,前幾年房價暴漲的時候的何止翻倍!
如今,在新的小產權早已經不可能增加的情況下,這類歷史遺留問題也跟商品房一樣,成了缺乏土地的深圳的有限資源,相關政策前已經存在的小產權,政府不會拆,也拆不了,存在即是合理。
當小產權房正熱火朝天的瘋狂進入市場的時候,4月份隨著央視的報道和深圳政府本著住房不炒的原則,對小產權房進行了嚴控!一瞬間深圳小產權市場萬人停業,千人下崗。大家都在觀望政府對小產權房的政策指導和未來方向。是把深圳現有小產權房全部推到?還是全面轉正呢?可能有購買小產權房的朋友就會擔心,國家會不會徹底的拆除小產權房。就深圳為例,在深圳就存在著大量的小產權房。根據報道,在深圳超過了60%的住房是小產權房,可以說在深圳有相當多的住房是沒有產權的。國家也不能隨便想拆就拆,這畢竟是關乎老百姓的一個民生問題。更多時候我們相信國家會讓小產權房合情、合理、合法地解決老百姓的住房問題!
法律上又應該如何解釋呢?其實在2020年5月28號剛剛通過的《民法典》全新發布了居住權法,給小產權房指明了出路。我們來看看什么是居住權。民法典第366條,這樣定義居住權:“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或者遺囑,經登記占有、使用他人的住宅,以滿足居住需要?!边@條清楚說明,只有房屋的所有權人通過與居住人簽合同,同時向登記機構進行登記設立,這時居住人就獲得這套房產的居住權。而小產權房就是建在鄉鎮集體建設用地上面的房子,有人叫做鄉產權,這個鄉鎮集體用地是國家免費給鄉鎮內部居民用來建設住宅的,所以本身產權屬于鄉鎮集體。村民獲得的也只是居住權。但是難點就出現在這個居住權是否可以轉讓,轉讓是否可以受到法律保護。目前,這種轉讓是不被國家承認的,所以小產權房一直不合法。
小產權房不是就是沒有證的農民或違建么?不完全是!官方從來沒有承認過深圳有小產權房,只承讓合法外用地建筑!且合法外用地建筑并不等于就是違法建筑!
而民法典恰恰給居住權單獨立法了,也就是居住權正式獲得國家認可,并且可以在國家登記部門登記備案。舉個例子:這就像以前非婚生子都是不能上戶口的,可是現在不僅僅給上戶口,甚至還鼓勵多生了。
目前深圳尚可開發的土地約為59平方公里,而合法外用地卻差不多占到整個深圳的建筑用地的一半,所以未來深圳的土地供應相當大的來源就是盤活這些合法外用地。
最主要體現就是:城市更新(拆遷重建、綜合整治、功能改變)正逐步分批的處理。